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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弟兄姊妹,各位屬靈的長輩,我來自中國上海。我姓吳,名友琦。今年(二〇〇三年)六十八歲。我本來是中學教師,一九六〇年因為反對『三面紅旗』,被打成現行反革命,判處七年有期徒刑,關押在遠東最大的監獄上海市的提籃橋監獄。

倪弟兄是在一九五二年被捕,被捕以後就好像這個人從地球上消失了,沒有人知道他的事情。感謝、讚美主,主憐憫我這個卑賤的人,祂愛我,留下了我,讓我有機會把倪柝聲弟兄在監獄中,凡我所知道的事情,可以告訴大家。

我和倪柝聲弟兄相處前後一共九年(19631972年),其間曾分開過兩年左右。感謝讚美主,最終又把我們帶領在一起,直到他被主接走前三天,我們才分開。這麼多年,有許多見證。倪伯伯也是個人,今天我要見證的是他屬人方面的事。

一九六三年,因監房調動,把我和倪伯伯調在同一個樓層,同一個小組,並睡在同一個房間裏。從此,我和倪伯伯結下不解之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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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「接觸主,在靈裡被充滿,並有正確的基督徒聚會,以完成神永遠的定旨」書中記載李弟兄個人的見證: 

    接受主以後,我想我需要開始舉止行動像個基督徒。在我的想法裡,這意思是我需要作好、並熱心宗教。因著這種觀念,我開始閱讀並研究聖經,並且尋找一個地方,使我能獲得最佳的聖經知識。我找著這樣一個地方以後,就在那裡研讀並學習聖經七年之久。日復一日,周複一周,我禱告並參加聚會,但我裡面是死的。 

    一九三一年八月某日,主在我裡面說話。他問我:‘你在這裡作什麼?你是活的還是死的?你是那一種基督徒?’這對我真是一次轉機。次日,我到家附近的小山上禱告。我清晨到那裡,跪下來向主呼喊說,‘主,憐憫我!我必定有什麼不對。我週複一週參加基督徒的聚會,研讀主話,並且禱告,但我仍是這麼死沉、軟弱,多年來沒有帶一個靈魂歸你。’我這樣呼喊,聖靈就像一股強大的洪水漫過我。我領悟到自己是有罪、污穢和背叛的。我無法描述當時的感覺如何。我只能俯伏在地,告訴主說,‘主,我是有罪的。我是全世界的罪魁。’我這樣向主認罪,淚流滿面。後來,在我下山途中,我被喜樂、歡欣、平安和屬天的感覺充滿。那時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,我無法辨別自己是在天上,還是在地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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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歌

一 恩主我心至愛,今我歸你懷抱!你外任何事物,不能將我攪擾。

  你曾以愛呼召,我曾被你吸引;曠野道路默默,愛情結盟緊緊。

二 我願奉獻自己,全因你的大愛;此情主未遺忘,時刻銘記心懷。

  幼年曙光黎明,前途一片燦爛,壇火原不該滅,直至天光爛漫。

三 偶像奪取人心,叫人醉倒傾迷,無知的心受拐,不覺偷被牽離。

  只是幼年恩愛,仍然呼召不已,能否保持此心,永為未耕之地?

四 雖我羞步遲疑,你仍誘導依依,賜我葡萄果園,使我陶醉忘己;

  應聲亞割幽谷,踏上指望之門,憐愛臉光披露,重獲久別良人。

五 前雖汗勞一身,僅知工作主人,今你成我丈夫,以愛聘娶委身。

  棄絕破裂池子,歸依活水泉源,享受愛情筵宴,沈溺恩典深淵。

六 恩主今我屬你,與我心心相繫,只望不再我活,永遠與你合一,

  你我只一空間,密切個人情深,我願消失你裡,直至永世不分。

 

去年在這裡特會以後, 當天晚上回到美國密西西比州, 一個弟兄爲我作了全身檢查, 所有的部位都很好, 但是喉嚨有一個腫瘤, 他認爲這是良性的, 作切片檢查後, 才發現是惡性的。照顧我的弟兄想安慰我, 所以拿詩歌和我一起唱, 不過我裡面很平安, 我的生命在主的手中, 就在這裡我們要爲主活, 爲主死, 爲福音活, 爲福音死, 這就是你給我的份, 主要我死要我活都可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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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在伯大尼患痲瘋的西門家裡,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,到祂跟前來,趁祂坐席的時候,澆在祂的頭上。門徒看見,就惱怒說,何必這樣枉費?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,分給窮人。耶穌知道了,就對他們說,為甚麼難為這女人?她在我身上作的,是一件美事。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,只是你們不常有我。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,是為安葬我作的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普天之下,無論在甚麼地方傳揚這福音,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,作為對她的記念。(馬太福音二十六章7-13節)

  

 

已過二十世紀以來,千千萬萬寶貴的性命、心愛的奇珍、崇高的地位以及燦爛的前途,都曾“枉費”在主耶穌身上。對這些愛主的人,祂是全然可愛,配得他們獻上一切。他們澆在主身上的不是枉費,乃是馨香的見證,見證祂的甘甜。(8節註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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